天涯法律网讯(雷俐)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仅用十五天时间,就成功执行和解了一宗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
据了解,三亚中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华南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仲深裁仲裁裁决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某餐饮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亚某空港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59万元人民币。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深入了解案件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将其应当支付的执行款打入中院执行款专用账户,而申请执行人则自愿承担了一半申请执行费用。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不仅就本案达成了执行和解,还对相互之间存在的其他债权债务及财产交付事项进行了清理和移交。该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结案,仅用了十五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