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讯(记者李业滨 通讯员梁泽)记者日前从三亚中院获悉:今年以来,三亚中院民二庭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注重通过劝说疏导、释法明理来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又成功调撤了4宗著作权纠纷案件
在原告北京某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电视台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系30集电视连续剧《有爱就有家》的制片方,其与关联公司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拍摄、制作此剧,在其他省份的发行比较火爆,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其许可,在电视台主频道播放该剧,造成该剧在海南地区无法发行,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原告及时做了证据保全,并多次催促被告给予处理,被告虽承认播出该剧,但一直未给予处理,故原告诉至三亚中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50万元。
在原告北京某图片公司与被告某购物中心著作权纠纷案、原告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报社著作权纠纷案等3宗案件中,原告系专业图片公司,通过许可他人有偿使用其经营的摄影作品而获得收入。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其授权,擅自对原告享有著作权的3张摄影作品作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复制权和获得报酬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原告诉至三亚中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赔偿金各2万元。
,使今年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数升至10宗,调撤率达到76.9%,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亚中院民二庭对上述案件非常重视,合议庭及时与各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案情,通过劝说疏导、释法说理等举措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协商,第一宗案件的原告愿意降低赔偿数额,双方在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第二至第四宗案件的承办人与海口中院联系,了解到海口中院已受理同类型案件40宗,以每宗赔偿1000元全部调解结案。最后,原告考虑到诉讼成本,未从北京到三亚参加开庭,三亚中院日前作出裁定,对这3宗案件全部按照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