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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院推出五项举措 整肃工作纪律转变司法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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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7-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陈雄)为了深入贯彻三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全市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活动的部署和市纪委通知要求,按照市两级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三亚中院推出五项举措,着力整肃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是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根据市政府办的规定,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两级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要照此规定按时上下班,领导要起表率带头作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实行上下班考勤登记制度。根据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从7月16日起,三亚市两级法院进一步严格考勤登记制度,正式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登记。市中院设两台指纹打卡机,现办公楼设一台、原办公楼立案庭内设一台。城郊法院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在实行指纹考勤登记的同时,各部门要建立考勤登记簿,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因私请假和无故缺勤的情况进行登记,市中院各部门和城郊法院每周的考勤登记情况要在下个周一上午报送市中院监察室。

三、定时公布考勤情况。自7月16日起,两级法院的监察室每周分别将本院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含因公外出、因私请假、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同时记存档案。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两级法院工作人员上班时要坚守岗位,热情服务,尽职尽责。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看影视等,不得擅自离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更不得进行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两级法院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部门领导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市中院政治部、机关工委、监察室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两级法院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