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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院:分析案件审判情况 提出新社会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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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7-0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法制时报讯(记者李业滨 特约记者黄学文)日前,三亚中级法院对全市两级法院2009至2011年度所审理的民事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建议,并向有关机关进行通报,供决策时参考。


  据统计,2009至2011年,三亚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1593件,审结11116件,结案率达95.89%。这些案件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二是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80%左右;三是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从2009年的3062件增加到2011年的4286件,年均增幅为19.98%;四是新型案件多,如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破产清算、不正当竞争等,特别是劳动争议案件的比重已达13.67%,超过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传统民事案件之和;五是案件涉及诸多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平衡和案结事了难度很大,给民事审判工作带来很大挑战。


  在对七类主要民事案件的特点、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后,该院向三亚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建议,一是尽快增加法院人员编制,以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二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减少和杜绝违约行为;三是加强征地补偿款发放监督,约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力,避免“外嫁女”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严查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五是鼓励创新,严厉打击傍名牌、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六是严格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七是建立企业破产清算应急制度,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减少社会震荡;八是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互换土地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备案,规范该类行为;九是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十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企业依法进行民事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