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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两级法院为海南大项目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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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6-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黄学文)近日,受三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一敏和城郊法院院长钱志勇的委托,三亚市法院重点项目建设纠纷案件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城郊法院副院长陈少华和城郊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孙惠文两次参加了市“124”重点项目征地补偿及项目推进协调会,从法律层面积极谏言献策,受到市领导及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使该重点项目建设得到实质性的推进。

“124”项目是海南省的重点项目。该项目选址在三亚市凤凰镇海坡村邻近地块,占地面积8 8亩。2009年6月开始征地,近70户农户绝大部分已完成征地工作,目前只剩两个“钉子户”因漫天要价而未能解决,整个项目的施工受到阻碍,无法正常开工,影响了重点项目的向前推进。征地单位凤凰镇政府、被征地村委会、村民小组以及用地单位等做了大量的工作,仍无实质性进展。

5月17日的协调会由市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召开,市政府法制办也派员参加。在听了征地情况介绍后,陈副院长从法律层面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和拆迁安置三个方面。两个“钉子户”所承包的地块是一片低洼地,没有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因而不存在青苗补偿、拆迁安置问题,只存在对土地所有权人即村民小组进行土地补偿问题需要妥善处理。也就是说,征地工作要面对的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村民小组,而不是土地承包农户,承包农户能够分得多少土地补偿款,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民主议事原则来决定,其不能从征地单位或者用地单位直接领取土地补偿款。所以,两个“钉子户”因索要高价补偿款未能如愿进而阻挠项目开工,从法律角度看是没有依据的。第二,项目开工从程序上不存在征地方面的障碍。据介绍,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下列前期工作:国土局已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征地协议、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并送达、用地面积四至的公证及送达、土地补偿款已支付到镇政府并准备向村集体拨付等。征地程序基本完善,征地工作基本就绪,项目开工应无法律障碍。第三,治安维稳工作仍要重视,相关部门要做好风险评估和维稳工作,保证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陈少华副院长的意见从新的视角分析了案情,跳出了与两个“钉子户”纠缠土地补偿款数额的圈子,为破解难题提出了一条可行的新路子。与会人员在陈少华副院长的思路上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形成会议纪要报市领导,促成下一次协调会的召开。

5月21日的协调会由市委常委容丽萍主持,法院、检察、公安、国土、行政执法、凤凰镇政府、征地村委会等单位的负责人参会。陈副院长再次强调了自己的意见,容常委给予了认可。

责任编辑:三亚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