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讯(记者 李业滨 通讯员 颜久长)三亚法院技术室在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教育活动中,着力解决“六大问题”,践行群众观点,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以创新的工作方法,热情为群众服务,减轻人民群众在司法诉讼过程中的经济成本,让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人文关怀,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近日,三亚法院技术室受三亚城郊人民法院委托,受理原告赖昌英、王日成诉被告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三人陈群芳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及原告(反诉被告)林爱娟与被告(反诉原告)苏定哲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两案因审理需要,由两案原告申请,需对涉案的关键证据进行指纹和签名笔迹鉴定。受托后,该室依程序委托海口市某鉴定单位对以上两案进行司法鉴定。由于两案的鉴定均需对当事人进行指纹及笔迹采样,按照惯例,鉴定单位要求鉴定申请人除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外,还需各自缴纳到三亚采集比对样本的差旅费、专家外勤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100元。鉴定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均表示无力承担高额的鉴定费用,但又不能承担放弃鉴定的举证责任,非常焦急,请求法院给予帮助解决。收到当事人的诉求后,该室领导高度重视,决定改变以往工作方法,经以鉴定单位协商,由该室派员组织二案四方当事人乘坐高铁前往海口市进行采样。最后两案四方当事人在海口,在鉴定单位专家主持下,顺利进行公开采样,使鉴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为两案当事人各自节约诉讼成本近4000元。